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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老子》的公理化诠释研讨会”在校举行
2015-09-07 08:00  
8月16日至20日,由九江学院庐山文化研究中心和庐山文化传承与传播协同创新中心举办的2015年“《老子》的公理化诠释研讨会”在我校成功召开。来自法国巴黎第三大学及清华大学、鹿邑老子文化研发中心等单位和我校的学者15人参加研讨会。我校校长甘筱青教授作为团队成员全程参加研讨会。

 

 

  自2008年以来,在甘筱青教授的倡导下,九江学院部分学者与清华大学、南昌大学等校学者一同开始了“孔子思想的公理化结构研究”工作,后延续到孟子、荀子、老子等先秦思想家,相继出版了《〈论语〉的公理化诠释》、《〈论语〉的公理化诠释》(修订本)、《〈孟子〉的公理化诠释》、《〈论语〉的公理化诠释》(中英文版)、《〈荀子〉的公理化诠释》等著作。其中《〈论语〉的公理化诠释》(修订本)获得2012年第二十六届华东地区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图书一等奖和2013年江西省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孟子〉的公理化诠释》获得2014年度国家出版基金资助。团队还获得季羡林基金会授予的儒学传承与创新奖。目前,《〈老子〉的公理化诠释》已经形成初稿。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华经典的公理诠释研究工作,特举办2015年“《老子》的公理化诠释研讨会”。

 

 

 

  研讨会上,旅法著名学者韦遨宇先生围绕《老子》及《〈老子〉的公理化诠释》初稿,就“方法论”、“老子哲学的否定特征”、“老子哲学中的辩证法”、“老子哲学中的反权力思想”等进行了精彩阐述,他还结合当前西方哲学发展的特点,以全球性的视野,对《〈老子〉的公理化诠释》书稿进行了点评。清华大学程钢教授结合西方诠释学和中国考据学对《〈老子〉的公理化诠释》书稿进行了点评,他认为书稿在研究中注意到了文本问题,也注意到了诠释的多种途径,即语言哲学、宇宙生成论、逻辑学、生命哲学等等,期待团队能够探索出对中华经典解读和诠释的新范式。鹿邑老子文化研发中心陈大明研究员结合老子在民间千年传承中的形象演变,指出《老子》一书在千年传承中也有较大变化,团队利用公理化方法去诠释《老子》一书,可以帮助理解《老子》中的许多概念和命题。参与书稿撰写的我校学者就书稿及暑期修改部分进行了交流和讨论。研讨会还就团队前期开展的《论语》、《孟子》、《荀子》公理化诠释的成果进行了回顾和探讨,讨论了公理化方法应用于人文学科,特别是“文化”研究,应注意的问题,并拟订下一步团队研究的主题是“强国之道:基于公理化方法的文化自信研究”。

 

 

 

  8月20日,研讨会胜利闭幕。校长甘筱青进行了总结:整个研讨会紧凑热烈,活泼高效,取得了丰富成果。研讨会期间,大家逐章讨论了《老子〉的公理化诠释》书稿,听取了来自不同领域学者对中华经典公理化诠释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研讨了公理化方法应用于人文学科的原则和方法,并对团队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初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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