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庐山文化传承与传播协同创新中心是江西省批准的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现将本中心2016年度研究项目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内容
研究项目名称见《江西省庐山文化传承与传播协同创新中心2016年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申报时参照指南进行设计。
项目资助经费由中心按规定拨付。项目成果出版(发表)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江西省庐山文化传承与传播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江西省庐山文化传承与传播协同创新中心。
二、申请项目条件
1、项目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如无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则需两名副高职称或以上人员推荐信),并具有完成研究项目的能力。
2、课题申报者必须是课题实施过程中的真正组织参与者,并在课题研究中担任实质性的任务。
3、已有在研的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各类项目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项目研究成果符合以下任何一条约定可申请免予鉴定结项:
(1)公开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且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2)公开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且在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3)正式出版专著一部及以上。
四、申请项目流程
1、申请者将打印好的《申请书》(附件2,A3纸打印,中缝装订)一式6份在2016年6月20日前交到九江学院庐山文化研究中心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文稿。
2、联系人:刘娟,电子信箱:13979296498@163.com。电话:0792-8312206,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九江学院庐山文化研究中心,邮编:332005。邮寄材料请保证在6月20日前收到,逾期不予受理。
江西省庐山文化传承与传播协同创新中心
庐山文化研究中心
2016年5月13日